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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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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事务。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4名,其中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1名。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xw.gov.cn/)进行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3.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须具有宣威市户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3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者可优先聘用。

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者可优先聘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现役军人、未毕业在校生;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980861529@qq.com?(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电话”)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准予报考。

(二)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9日,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需附上照片);

2.本人亲自签名的《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扫描件;

4.本人有效毕业证以及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7.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8.属复退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扫描件。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时间和环节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录(聘)用资格。

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资格不合格,取消本次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

本次招聘每个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减、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开考比例。

(一)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应变能力和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规定网站上公示。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

(四)未按要求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依照所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进行吸毒史排查。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缺额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相关事项。

(三)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九、考察

在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等有关要求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现象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在招录各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聘用,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聘用

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薪资待遇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资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

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000元;

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3000元;

注:以上工资待遇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

十二、纪律及监督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十四、本公告由宣威市人民政府来宾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李女士18487345327浦老师15877887599

监督电话:0874-794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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