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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中心委托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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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中心委托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任务圆满成功,决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建军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杨云光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赵致和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达兴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陶树林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副书记

李杰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秘书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秘书科,李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管理岗位2人。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专业为汉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语言文学、秘书、秘书学、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文秘与档案、文秘与档案管理、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现代文秘、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办公自动化与文秘、法律文秘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面试方案、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录(聘)用人员名单、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j.qj.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网络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

2、报名方式和时间

①报名方式: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j.qj.gov.cn/wsbm)。

②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0:00至2012年8月6日24:00。

3、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按照《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执行。

4、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开考比例,若缩减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100元/人。网上交费时间:2012年8月1日0:00—8月10日24:00。

(三)笔试相关事宜

1、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科目:《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素质》占100分,《专业素质》150分;

笔试时间:

2012年9月1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素质》;

2012年9月1日下午2:30—5:00考《专业素质》;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准考证》于8月25日至考试结束日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笔试加分政策

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执行。报考人员须在9月5日前到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秘书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

1、确定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是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确定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在资格复审前1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本人带齐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比对,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需进行等额面试的,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等额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4、考生在参加招聘时应主动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面试及相关要求

1、报批《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面试方案》)。

2、面试工作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批准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市政府办公室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由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须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政府办公室进行公示。若无人递补,需等额面试的,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又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入体检。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六)考核与体检

1、确定考核、体检对象。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并列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有关优先录取的规定执行;若上述一致,则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确定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

2、考核

由市政府办公室在面试结束后负责组织。根据需要,采取在考核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3、体检

由市政府办公室在考核结束后负责组织。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

(七)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情况,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八)公示及录(聘)用

对经过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由市政府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填写《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连同拟录(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和个人体检表等材料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同意后,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和录(聘)用手续。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录(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九)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拟录(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聘)用、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相关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五、纪律与监督

(一)用人单位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与人事部下发规定中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在招聘工作中,各类人员都要主动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第三纪工委和市政府办公室对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四)违反考录纪律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均视为违反考录纪律,5年内不得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考试作弊、找人替考的;

2、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3、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的;

4、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的;

5、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6、放弃录(聘)用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五)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保留至招聘工作结束;招聘工作实行“三公开”,整个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确保信息畅通。考生自报名至录(聘)用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考生自负。

六、监督联系电话

1、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秘书科:0874-3124803;

2、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967943,0874-8967982(传真)。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方案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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